关于全面推进口岸数字化转型实施意见


文章发表时间:2022-11-01 08:49:17

 

为全面推进本市智慧口岸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沪委发〔2020〕35号)《推进上海经济数字化转型 赋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沪数字化办〔2021〕1号)和《全面推进上海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沪商电商〔2021〕121号)等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战略部署,围绕“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要求,坚持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和革命性重塑,把数字化转型作为上海口岸“十四五”发展主攻方向之一,更好助力上海加快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

(二)总体目标

坚持创新引领、全面融合,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口岸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监管与服务的数字化能级,以服务企业为目标,推进智慧口岸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口岸服务治理生态圈,为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五型”口岸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提升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能级,到2025年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慧口岸。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加强口岸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1.打造智慧口岸数字底座

完善口岸数字化基础设施,依托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多种新技术为基础的智慧口岸数字底座,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口岸大数据中心。推进数据协调、简化和标准化工作,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接口规范、调用规则等技术标准。推进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数据交换共享和功能对接,拓展数据共建共用共管能力,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力度,探索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2.提升多场景智能化处理能力

面向国际贸易、口岸监管、绿色供应链等应用场景,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应用场景的智能化算法模型和算力支撑,为政府部门提供协同监管,为贸易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3.夯实口岸智能作业基础设施

建设高品质智慧港口、航道,提升智能港口技术与系统集成能力,实现港口集疏运设施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推进码头自动化升级改造,提高港口基础设施与智能船舶装卸货协同衔接能力。建设集成物流、分拣和监管功能的航空智慧货站,推进“机场大脑”建设,打造数字孪生机场。全面提升邮轮口岸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打造智慧邮轮港。(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口岸办)、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二)优化口岸数字化服务能力

4.构建一站式业务办理与服务平台

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鼓励多元参与,打通港航等各类口岸通关物流节点,构建面向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数字化一站式业务办理与服务平台。(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交通委、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5.提升口岸数字化作业水平

推动口岸相关运营主体的信息化、无纸化、智能化建设,加快多平台协同联动。鼓励船公司提升海运电子提单应用率,推进无纸化放单。依托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平台和上海电子口岸,推广电子化放箱、精准提箱。建设航空货运信息综合服务公共平台,推进货运信息集成,进一步推广电子运单,提升货运管理智能化水平。(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口岸办)、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6.丰富口岸数字化服务模式

推动以数据为基础的精准服务,推动航运物流、融资、保险、支付结算等服务更加便利,拓展外贸综合服务功能,为外贸企业提供数字化支持,打造包括贸易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在内的高可信度口岸数字化服务生态圈。为国际贸易、航运和物流企业提供碳足迹追踪和碳排放测算,提升应对“碳达峰、碳中和”的分析决策能力。(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三)提升口岸数字化监管水平

7.拓展口岸监管信息化应用范围

进一步推进口岸相关部门之间业务协同的信息化、无纸化建设。根据国家部委对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开展无纸化、电子化的改革措施和具体要求,做好在上海口岸的组织落实和推进等工作。推广口岸智能审核、智慧机检、远程核查。推广船舶感知和监管信息在贸易环节的应用,扩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水运口岸数据采集。提升上海海上安全预警及应急反应能力。建设上海港开放水域预警感知管控系统。(市商务委(市口岸办)、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8.构建基于数字化的协同监管体系

推进上海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等新一代数字化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为口岸监管模式创新、系统集成提供支撑。加快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推进口岸监管单位间信用信息互认,扩大信息互认的治理层面,探索基于大数据的区域内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以数据透明化促进监管便利,实现口岸无感监测、智能监管,形成口岸管理一体化数字闭环运转的协同监管体系。(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市商务委(市口岸办))

9.提升口岸多维度预警研判能力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强化进出口货物、船舶等动态信息管理,建设上海口岸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推进多部门共同开展口岸运行分析与联防联控,建设数字化的口岸安全防控体系,提升口岸预警研判能力。(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四)增强口岸区域辐射能级

10.推进长三角口岸通关一体化

深化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推进口岸信息系统资源整合、特色功能推广和数字化转型,引导多方参与,探索长三角三省一市间数字化联合运营创新模式,推进长三角口岸通关一体化,支持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一体化发展。(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11.提升跨区域口岸辐射能级

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集装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优化货物转运流程,推动沿江重点口岸间货物便捷流转。推进水水中转、江海直达、海铁联运、中欧班列、空空中转等业务模式的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上海口岸区域辐射能级。(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上海海关)

(五)打造国际互联互通合作新载体

12.深化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建设

以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APMEN)为基础,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推动海、空运端到端可视化试点,探索实施跨境物流可视化,形成“端到端”的“可视、可追溯”。(市商务委(市口岸办))

13.建设国际互联互通合作新载体

探索推进与APEC、RCEP以及“一带一路”条件成熟的经济体开展物流、船舶可视化及贸易合规等试点,形成高效率、低成本、便利化跨境网络贸易通道,为企业提供“一次申报、全球通关”服务。搭建RCEP等国际协议的最优关税智能查询系统,为企业提供最优税率策划和咨询,协助企业用好优惠条款。(市商务委(市口岸办)、上海海事局)

三、保障措施

14.加强组织保障

设立上海智慧口岸数字化专班,由市商务委(市口岸办)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上港集团、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亿通公司等。工作专班日常联系工作由市商务委(市口岸办)负责,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15.加强政策引导

各有关单位按规定统筹发挥各级各部门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建设一批口岸数字化重点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口岸数字化建设。(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附件:全面推进口岸数字化转型工作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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