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贸发便字[2022]06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2]238号),现将2023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及流程
(一)为优化企业申报流程,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本年度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相关工作。
(二)企业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端(https:/ecomp.licence.org.cn),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上海商务委审核。企业可线上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
(三)企业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用户操作手册。
二、有关要求
(一)2023年度线上申报系统于2022年9月12日开通。请企业做好线上申报工作,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商务部门将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对其进行通报、警告、暂停或取消从事汽车或摩托车出口资格。
(二)各企业于9月23日前将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材料线上提交至上海商务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联系人: 施峰 电话:23110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