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委(商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本市企业建立一支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地位相匹配的高素质标准化人才队伍,现就推进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充分发挥上海标准化技术和人才优势,通过推行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培养企业标准化人才,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建设标准化文化,促进标准化方法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为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提供标准化人才保障。
(二)重要意义及工作原则
推进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企业更好实施标准化战略,更深更广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对企业顺应数字化转型要求,加快推进科技与标准创新互动,发挥先进标准引领作用,持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加强政策指引,鼓励引导具备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的企业主动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不断发挥标准化总监在实施企业标准化战略、推广企业标准化理念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面推行企业标准化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推动“上海标准”获评企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单位、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企业标准“领跑者”获评单位等标准化工作基础较好的行业龙头企业率先探索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努力形成示范效应,并逐步在全市推广实施。
——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推动三大先导产业、六大高端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重点试行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发挥标准化支撑引领作用;鼓励中小企业逐步推行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初步建立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推动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率先试行标准化总监制度,组织“上海标准”获评企业等参加企业标准化总监高级研修班学习;
——到2025年,累计培育企业标准化总监1000名,有序推进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覆盖面,建立完善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实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
1.岗位定位。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是适应“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引领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标准化总监受管理层委托,全面负责本企业标准化工作,一般应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具备直接向企业管理层报告工作的权限。根据本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作需要,可以兼任。
2.任职条件。企业标准化总监一般应具有与所从事行业相关的学历背景,或者取得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标准化相关工作岗位经历(具有标准化专业或学科背景的,需具有2年以上岗位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标准化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岗位职责。企业标准化总监负责对企业标准化工作方针目标进行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及时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并结合企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构建企业标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负责企业标准制修订统筹管理;监督检查企业标准制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实施和改进;推动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各类标准制修订;推动建立企业创新成果标准化转化机制,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协调开展质量认证等工作;组织企业标准化人员的教育培训;代表企业开展标准化合作交流等。
(二)推动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实施
1.推动企业标准化总监能力提升。研究开设标准化总监高级研修班,为拟担任或已被企业聘任的标准化总监拓展工作视野,提升思维能力提供学习交流机会。高级研修班由市市场监管局统筹规划,统一课程设置、师资条件和考核要求;区级层面由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发动,推进实施。对完成高级研修班课程并达到考核要求的人员,由具备标准化相关培训资质的承办机构颁发合格证。
2.鼓励企业聘用标准化总监。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发挥职能作用,引导推动本市各类企业建立标准化总监制度,鼓励企业积极聘用标准化总监。企业通过明确标准化总监的聘用、使用、薪酬、管理等制度,充分挖掘具有扎实标准化理论知识和专业领域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全面引领企业标准化工作。
3.加强企业标准化总监的管理。建立企业标准化总监交流平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论坛、讲座、沙龙等活动,促进企业间标准化工作交流。加强标准化总监继续教育,完善标准化总监长效管理制度。企业应当为标准化总监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资金等保障。
4.打造高水平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通过持续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推动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氛围,不断完善企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形成一支以企业标准化总监为引领人的高水平复合型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有效提升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本市企业对标准化总监制度的认识
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是深入推进国家和本市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抓手。本市各级市场监管局、经委(商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和工商联要加强组织发动,引导本市各类企业主体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并充分认识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为顺利推广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打好基础。
(二)为推动制度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企业实行标准化总监制度可作为申报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市级标准化试点、申报“上海标准”、推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创新贡献奖等标准化相关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符合条件且通过高级研修班学习考核的企业标准化总监在本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标准化评审专家、国际注册专家推荐方面可优先考虑。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争取将企业标准化总监高级研修班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不断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
(三)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实施
加强行业标杆培树和典型案例宣传,及时总结经验成果,利用好“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时间节点,加大制度实施推广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参与积极性,不断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