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3号)有关规定,为规范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市经济信息化委修订了《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为规范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
已认定的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附件:1.《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
4.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