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5号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