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互免养老保险缴费临时措施协议》日前正式生效。
按照该协议规定,凡在韩国工作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工作的韩国公民(包括自雇人员),只要按规定参加了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或韩国的国民年金保险,凭其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证明,可以免除缴纳所在国养老保险费义务。协议的签署将对加强中韩两国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友好合作、维护我驻外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