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建立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名单,现开展本市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范围
1.在本市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2.申报单位需为商贸流通企业和服务于商贸领域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3.申报企业发展规模和效益位于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4.有意愿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定期提供相关信息。
二、工作流程
1.填写《重点联系商贸物流企业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于8月23日(周一)前递交至市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处。
2.市商务委将核实企业申报表,择优推荐并上报商务部。
3.商务部将对推荐企业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广泛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与,加强和优化对本地区商贸物流企业的联系沟通与服务。
2.各相关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表,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重点联系商贸物流企业申报表
联 系 人:市场体系建设处 余佳
联系方式:23110637,18018880109
电子邮箱:13564337046@139.com
邮寄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901室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