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一网通办”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发表时间:2021-08-05 08:42:23

沪府办〔2021〕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一网通办”改革,助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以评估评价为手段推动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转变,支撑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2021年市政府办公厅继续委托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上海市“一网通办”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2021年上海市“一网通办”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一网通办”改革的决定》、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和《2021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提出的目标要求。2021年,市政府办公厅继续委托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开展2021年上海市“一网通办”评估工作。现结合2021年“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对象

      (一)16个区政府;

      (二)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及“一网通办”工作参与单位(48家)。其中,评估单位33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税务局、市民防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参照评估单位15家:市民族宗教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机管局、市政府侨办、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

      二、评估要点

      (一)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推动“一网通办”改革从政务服务领域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围绕个人事项和企业经营全周期服务,推进69项场景应用落地;深化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全面落实“两个免于提交”;提升“一网通办”平台实际办件网办比例;推出一批“好办”“快办”服务;“一件事”基本覆盖高频事项,重点推进12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等。

      (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线上线下办理标准一致、渠道互补;推行“两个集中”,即企业事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集中;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落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情况;各参评单位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差评整改情况等。

      (三)数据治理全面深化。推进数据汇聚、数据共享、数据安全管理,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提升数据质量和使用安全性;持续提升“一网通办”平台能力,改善用户体验等。

      (四)结合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结果,提升在线服务成效度、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的情况。

      三、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评估主要包括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线上线下融合度、数据治理应用3个方面,共66项评估指标(其中,市级评估指标63项,区级评估指标54项)。

      (一)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参照2020年省级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在线服务成效度(“好差评”制度建设)、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5个维度进行评估,共43项指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指标中部分指标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21年度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动态调整,调整的指标项另行通知。

      (二)线上线下融合度。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融合服务能力、服务拓展、宣传推广5个维度进行评估,共10项指标。

      (三)数据治理应用。按照数据汇聚、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数据安全、专项工作、电子证照情况6个维度进行评估,共13项指标。

      四、评估方式

      (一)评估采样。数据采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按照评估指标要求,进行数据采样。

      (二)补充填报,创新工作等内容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三)统计评分(2021年12月)。结合评估指标,根据日常监测、评估采样情况,进行统计打分。

      (四)分析报告(2022年2月)。形成各参评单位评估结果分析报告。

      五、评估结果应用

      (一)评估结果上报市绩效考核办,作为市级机关、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要参考。

      (二)评估结果将适时发布。

      附件: 2021年度上海市“一网通办”第三方调查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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