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信推〔2020〕695号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 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沪府办发〔2020〕38号),完善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生态体系,拟定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技术实力雄厚、服务能力优秀、市场反映良好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予以重点培育和推广。对入选推荐目录的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我委将在宣传推介、供需对接、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现就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
支持行业性和通用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全国及长三角区域,推动中小企业将核心业务、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等上平台,促进上平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实现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模式创新。
(二)专业服务商
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与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钢铁化工、都市产业等重点产业,支持面向全国及长三角区域,提供云网服务、标识解析服务、两化融合贯标服务、工业数据服务、集成服务、工业信息安全服务等第三方数字化升级专业服务,鼓励联合开展行业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含市内或市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为相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第三方独立专业服务。
(二)鼓励制造业企业剥离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行业赋能服务,鼓励长三角地区优秀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在沪新设立企业或工业互联网跨界融合型创新企业申报。
(三)申报单位产品或服务具备先进技术架构,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和商业模式创新特征明显,且在上海具有服务基础、能力保障、服务案例,以及较好的应用效益和较高的市场成熟度。
(四)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方向。
(五)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实践基地以及参与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体验中心的相关平台和服务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申报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平台和服务商须经所在行政区主管部门线上审核。相关行业协会、园区等可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1,在线填写)
2.申报材料(附件3,根据不同的申报类别,选择不同的申报书模板);
3.申报单位所填数据说明清单(附件2,针对申报表中所填数据按不同申报类别提供相应证明);
4.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纸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5.提供平台服务或专业服务的有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
6.申报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不能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网上填报,在线打印,6个月内有效。)
填报网址:http://shpg.cspiii.com/User/Login
8.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服务能力的材料,如相关资质证书、奖励证明、专家推荐意见、用户评价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单位盖章的PDF格式。
2.纸质申报材料(含申报表、申报书正文及相关附件)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不退还)。
3.申报表(含真实性承诺)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上海市智慧城市网站(http://smartcity.sheitc.sh.gov.cn/ii/ps/2020mulu)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0:00 - 9月28日16:00,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并与所在行政区工业互联网主管部门提前沟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二)书面申报
申报单位打印装订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我委,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接收时间:2020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三)业务咨询
1.市经济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人:李海涛 电话:23119419
2.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倪雯静 电话:54669777*7872;18121388225
五、评选发布
(一)推荐目录评选采取专家评审、集中答辩或现场考察等方式,由我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选。
(二)推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和补充,作为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专业服务)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并优先推荐工信部相关试点示范。
(三)已列入2019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的,须重新申报并参与评选。
(四)纳入2020年度推荐目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应主动对接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体验中心,进行成果展示和推广。
六、其他事项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相关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附件:1.推荐目录申报书
2.申报单位所填数据说明清单
3.申报书编制大纲
4.其他附件材料清单
5.区级工业互联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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