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2020〕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5日
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只有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织密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才能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和《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将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长效防控作为本轮计划的重中之重,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动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在基础设施、核心能力、学科人才、工作机制等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构建灵敏高效、科学精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健全职责明晰、衔接有序、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综合服务机制;完善全人群、全周期、全流程的健康服务和管理模式,促进公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各级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构建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动员的常态长效机制,推进公共卫生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和突出重点,兼顾当前任务和长远发展,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能力”,筑牢织密防控网络。
(三)以人为本,医防融合
以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中西医并重,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和管理能力。
(四)科技引领,创新发展
加快科技赋能,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科研协作和人才培养平台,加快薄弱领域学科建设,提升专业人才队伍能级,为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聚焦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健全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1.建设多部门融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运营和监管系统。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实现基于多部门大数据的全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管理实时化、一体化。建立上海市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优化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行使公共卫生职责、落实公共卫生任务的体制机制。构建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体系。科学配置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资源调度机制。
2.打造基于多源数据、多点触发的公共卫生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把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作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当务之急,以新发、突发和不明原因传染病为重点,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加强可疑症状、可疑因素、可疑事件的识别,实现实时监控和主动发现。构建由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等组成的公共卫生病原检测实验室网络和平行实验平台,规范菌毒种库和感染性生物样本库管理,提升不明原因传染病病原检测快速发现和鉴定能力。
3.健全联防联控的公共卫生协同处置系统。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基础数据整合共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多元信息汇聚与疾病风险评估预警;依托市公共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多部门公共卫生应急数据标准和数据共享服务接口标准,完善重点信息直报、现场调查处置、健康服务管理、人员排摸管控等应用,实现多部门信息数据的汇聚、调用和应用协同。加强应急心理救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建设,提升社会心理干预能力。强化航空医疗救援网络快速响应、跨区域转运和救治能力。探索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备役”示范队伍,组建分级分类的应急处置后备力量,形成培训、演练和响应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生物恐怖、核化威胁、环境污染、中毒等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血液信息预警和精准输血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血液安全供应保障能力。
(二)聚焦能力提升,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建设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基础能力。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技术、能力、人才储备。按照新形势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定位,提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锤定音”的核心能力、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前瞻性研究能力和决策咨询能力。组织实施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筑牢“1+16”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网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设施、重大设备、单兵装备和保障装备等建设,重点提升现场调查处置和实验室检测等关键能力。
2.加强“医防融合”的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定位,建立覆盖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专科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救治体系,制定完善各级诊治中心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提升市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区域医疗中心感染科(传染科)综合诊疗能力和复杂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进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优化空间设施设备配置。加强社区发热哨点诊室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甄别与预警能力。健全应急状态下的传染病床位等救治资源“平战转换”机制。开展社区健康管理支持中心建设,依托“健康云平台”,完善慢性病多因素综合风险评估、筛查、干预和管理机制,推进整合型全程健康服务管理。
3.加强公共卫生综合监管能力。建立“1+16”的信息化可视化监管平台,建设智慧卫监信息化项目。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督执法联动协调机制。
(三)聚焦人群健康需求,实施惠民利民工程
1.关注重点人群健康。实施老年人认知障碍风险筛查和干预项目,推进对老年常见慢性病、退行性疾病和心理问题的管理。构建基于行为和环境影响因素的“家-校-社区”联动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干预模式。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和儿童神经行为异常筛查与干预,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及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健康管理,优化妇幼健康管理模式。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实施职业病危害精准防控。
2.关注重点疾病防治。开展慢阻肺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和筛查,规范患者健康管理。优化癌症早发现模式,推动社区和医疗机构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研制健检机构规范化癌症筛查管理模式。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服务模式,开展糖尿病患者口腔健康风险筛查和综合管理。
3.关注健康素养提升和健康行为养成。加强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设,规范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审核机制,打造全媒体、广覆盖的健康信息传播平台,树立权威品牌。建立健康行为监测评估体系。倡导市民健康公约,提高公众防病意识、自律性和依从性。
(四)聚焦支撑保障,健全公共卫生多元参与机制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与高校、医疗机构联合培养应急管理人才的机制。优化完善具有上海特色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养模式,支持培养高水平、重实战的专业人才队伍。协同提升临床医师队伍公共卫生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完善传染病救治、消毒与感染控制、病媒生物控制、创伤医学、精神卫生、航空救援、核生化与中毒处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紧缺人才培训体系和储备机制。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知识储备和培训演练。
2.加强学科建设。明确本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以病原微生物与生物安全、流行病学、核医学与放射卫生学、环境与职业卫生学、灾难医学与卫生应急管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传播、心理和精神卫生、儿少卫生和妇幼卫生学、寄生虫病与病媒控制等为重点,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群和高端人才团队。
3.加强制度保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及传染病防治相关法规政策研究。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探索研究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创新。制定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应急救治及公共卫生信息数据等领域相关标准体系。
4.加强社会支持。探索构建适应超大型城市的全领域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构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城市公共卫生治理。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等行业规范和管理机制。研究建立区域公共卫生现代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四、建设项目
(一)应急管理项目(5个)
1.公共卫生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体系建设
2.公共卫生病原检测实验室网络和平台建设
3.传染病应急救治救援体系建设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系统(1.0)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处置“预备役”队伍建设
(二)能力提升项目(3个)
6.公共卫生综合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7.“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服务管理项目
8.群防群控中的健康促进能力建设
(三)惠民服务项目(1个)
9.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健康服务项目
(四)支撑保障项目(4个)
10.公共卫生学科人才建设
11.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12.区域公共卫生体系能力现代化建设标准研究
13.超大城市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研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业务能力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加强考核,严格执行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区要制定本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建立市与区两级分担机制,共同对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经费保障,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
(二)加强沟通协调,规范项目管理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构建公共卫生大治理格局,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的联动衔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跨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计划任务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各项目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全程规范管理,重点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评价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宣传,新闻单位和媒体要加大对公共卫生领域典型案例挖掘和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氛围。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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