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军队各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工作,提高治愈率,我们组织专家在总结、分析前期治疗工作的基础上,对治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保障捐献血浆者和患者安全,科学合理输注,将康复者血浆纳入综合治疗的内容,充分发挥其中和病毒的有效作用,配合其他治疗措施,确保临床治疗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二版)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8/202003/61d608a7e8bf49fca418a6074c2bf5a2/files/a5e00234915344c6867a3e6bcfac11b7.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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