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1号
围绕市委、市政府“一网通办”工作要求,落实大调研企业需求,让市场主体对本市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服务改革有获得感,我局对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全程网办进行了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便利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出口,减少资料的重复提交,我局优化办事指南内容,区分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生产备案两种情形,分别提交申办材料,完成各自类别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生产备案情形的,出具其产品已准许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生产备案情形的,出具其产品未在中国注册,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二、自2019年10月15日起上线优化后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全程网办系统,申请人只需在网上递交申请(网址:http://xuke.smda.sh.cn或http://zwdt.sh.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完整填报和上传申办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文本加盖电子签章,申请人无需前往受理窗口递交纸质资料。
优化后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全程网办系统,对我市核发的营业执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出口医疗器械信息备案、相关人员身份信息等,均可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免于申请人提交。
申办材料需要补正的,通过网上在线推送。申请人根据材料补正意见,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办理。申请人可在线下载加盖我局电子签章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相关单位和企业可登录我局政务网站数据查询栏目“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数据库”查询信息。
三、如遇到全程网办运行失败等技术问题时,可与技术保障人员联系(电话:61675651)。
特此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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