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8〕33号)和本市财政监督工作要求,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受上海市财政局委托,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1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8家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执业准则要求开展业务,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普遍增强。但也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较薄弱,注册会计师存在实施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的问题。
大部分资产评估机构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相关执业准则要求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内部治理和质量控制得到有效改善。但也发现,部分资产评估机构管理不到位,在工作底稿、评估报告和内部管理质量控制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上海市财政局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理处罚。其中,对上海震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核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天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3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对5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
针对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发现的,属于资产评估协会自律惩戒范围的问题,移交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处理。
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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