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新规首批业务已经落地,包括宝钢股份和外高桥财务在内的公司已享受新规下的业务模式。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对2015年发布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修订后,于日前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新规简化了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无限制等。
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新规发布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充分发挥跨境业务专业优势,率先助力首批企业享受新规下的业务模式。据透露,宏观审慎外债管理模式、多币种国内资金主账户等内容均受到企业的关注。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一批“尝鲜”的企业。作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首批试点企业之一,该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申请将原投注差外债模式变更为宏观审慎模式。在该模式下,可基于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扩大企业内部跨境资金融通的额度,从而提高企业整体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为实现企业境内外资金一体化管理打下基础。
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也已享受到了新规带来的益处。作为集团的金融管家,在获悉新政出台后,该公司便制定了跨境双向外汇资金池升级方案,通过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提出变更申请,将本外币全币种资金管理纳入资金池。变更后,不仅可使集团外债额度有所提高,还可实现人民币和外币、境内资金和境外资金的全区域、全时段的无缝管理,推动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能级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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