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9号

  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585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1: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pdf

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9/P020180930650864922349.pdf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pdf

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9/P020180930650865463426.pdf 

文章附件:
相关链接: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2001-2003 上海投资网
    投资咨询热线:+0086 (21) 68868336, 68868321
    info@shanghaiinv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