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及商务部《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商贸促函【2018】4号,现将2018年广交会品牌展位重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条件的上海企业均可申请(详见《实施细则》附件1、附件2)。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禁止参展的情形,则取消其申请或参展资格。
二、申报时间
2018年1月10日-2月2日
三、申报方式
申请企业须通过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系统(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用本企业用户名及密码(新用户注册获取)登陆后,点击页面中央的“进入2018年品牌展位评审申请”红色按钮,按流程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并提交申请信息和资质材料。
企业须严格按照规范化的格式及顺序准备申请文件(详见《实施细则》附件4)。企业在线提交申请后,须在线打印统一格式的申请封面、材料清单及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以材料清单排序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按展区(每个展区二套)报送上海交易团。仅在网上提交申请而没有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书面材料,视为无效申请。
四、评审标准
品牌展位评审标准包括企业出口额、境内外商标、品牌建设、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认证、行业自律及广交会参展表现等7个方面,具体详见《实施细则》附件5。
五、申报要求
(一)企业在同一展区申请的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该展区品牌展位下限(详见《实施细则》附件6),品牌展位不允许联营,且必须绿色特装布展。
(二)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详见《实施细则》附件4),其中所有申报材料上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有效期须能覆盖品牌展位企业申请截止日期,所涉内容、产品及标准均应与企业申请的展区行业相关,所涉产品应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三)如需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评审,相关要求详见《实施细则》附件3。
六、所需书面材料
1、所有申请品牌展位企业,应提交以下8项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
①、在线打印的申请封面、材料清单及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以及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如有多个证书应全部提交)。
④、企业进入商务部认定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且主营业务与该基地特色产业相一致,已建设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参加商务部主办或重点支持的境外品牌展的证明材料。
⑤、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外观专利或版权登记证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证明材料,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或修订的证明材料。
⑥、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⑦、有效的境内外注册商标证明文件。
⑧、《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四)款及附件3列明的相关母子公司关系证明文件和授权书等。
品牌展位分展区进行申报,上述材料每个申请展区提交二套,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详见《实施细则》附件4。
2、材料寄送地址。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寄送至上海市天目西路511号锦程大厦12楼,上海外经贸商务展览有限公司,王丽敏收,联系电话:63539977转广交会部门。
七、注意事项
1、上海交易团各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在同一展区4个及4个以上展位的参展企业、展位总数超过10个以上的参展企业,原则上必须申请品牌展位,本次品牌展位申报结果将作为以后一般性展位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2、各参展企业谨防钓鱼网站,“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exhibitor.cantonfair.org.cn)。
3、企业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磊 23110700 张慧23110756 王丽敏33030049
广交会上海交易团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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