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 2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6]40号)等文件精神, 2018年度重大技术装备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项目开始申报,具体要求请上网(www.sheitc.gov.cn)进入“公共服务、其他事项”板块了解。
今年《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具体可在工信部网、财政部网查阅)有新的调整,请新申请的企业、已获免税资格但涉及新修改目录(包括提高技术规格要求及销售业绩要求的)、或有新增品种的企业,对照新的目录、清单,于2018年1月1-20日将申报材料交至上海市经信委装备产业处(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201室)。请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23112692,18917610800
上海市经信委装备产业处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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