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51号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市审改办的相关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变化,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并经第2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对外公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2017年版)》。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2017年度)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