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12城市试点住房租赁 将全国推广


文章发表时间:2017-07-21 08:38: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出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

  在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方面,通知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优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供应。

  在金融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根据通知,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

  目前,住建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通知明确,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向全国进行推广。

  多位专家认为,通知明确各地要搭建住房租赁交易平台,旨在增加租房供应,让“租房”也能实现住有所居。

  “租购并举是房地产长效调控的政策之一。通知的发布,将有利于提高租房者权益,稳定租赁关系,增加租赁房源。”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租赁新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部分无力购房的租户,从长远看,也有利于市场平稳发展。

  但是专家也认为,当前,租赁市场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一通知的效果依然要看实际落地执行情况。张大伟表示,因为租售比悬殊,所以对于房源拥有方来说,租赁收益不高,选择长期出租的比例不高。此外,在房价上涨过程中,租户也经常处于选择购房的等待过程中,从全球看,除非通货紧缩的国家,或者人口平稳萎缩国家,否则租赁行为很难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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