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办今天(3月22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赵祝平介绍了上海推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树忠、费予清,市就业促进中心主任张得志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本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深化改革攻坚、坚持稳中求进,千方百计提高民生福祉,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推进,取得新的进展。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2012年以来,本市不断探索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每年新增就业岗位60万个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1-4.2%,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成效显现。实施了两轮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从资金、场地、能力、创业人才和项目扶持等方面完善了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等创业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向公众提供创业能力实训、产品实验试制、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认定89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同济、交大等高校试点建成28家高校创业指导站。加强与各类创投、孵化、培训、咨询等专业机构的合作,本市各类创业服务专业机构已超过2万家。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开。2012年至2016年,本市共帮助成功创业5.5万人。
二是崇尚工匠精神,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基本形成。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89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23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8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首席技师千人计划,2012年至2016年,共资助首席技师1183人。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从2011年末的26%提高到2016年末的31%。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探索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搭建了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2014年至2016年累计为近4000户企业的18万职工提供培训服务。2012年至2016年,本市参加职业培训共286.19万人。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建立起包括职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实训场所在内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实训体系。在中高职业教育领域实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试点。启动了新型学徒制试点,目前覆盖29家试点单位,近5000名学徒。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技能人才的“摇篮”。2016年,经中央批准,决定上海作为承办城市,代表中国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这是世界职业技能领域的“奥林匹克”。目前,上海正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申办工作,并以申办大赛为契机,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积极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向世界展示中国技能人才的风采。
三是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切实加强。提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企业吸纳的比重从2011年底的40.43%,上升到2016年底的64.29%。实施鼓励本市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就业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补贴办法,建立退出机制。离土农民就业环境持续改善。启动实施离土农民专项就业计划,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离土农民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给予社会保险费和就业岗位补贴,有就业意愿的离土农民就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落实国家要求,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平稳有序。
推出了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加强青年就业创业顶层设计,立足于促进青年人“想就业”、“能就业”、“有渠道”、“就好业”,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举措,打造了一套适合青年人的职业指导模式,对青年大学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登记并提供就业服务,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及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2012年以来,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登记失业青年人数减少了32.15%,2015-2016年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创业8000人”的工作任务。
接下来,还将在政策设计上下工夫,不断完善各项促进青年就业的政策,一是在实体建设方面,着力打造“一营一站一师一基地”。“一营”就是探索设立一批职业训练营;“一站”就是进一步加强高校创业指导站的建设和功能升级。“一师”是指积极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师和创业指导师队伍;另外就是大力发展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一系列基地,形成本市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载体。二是在机制建设方面,着力构建“一库一网一品一平台”。“一库”就是建立覆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创业青年等重点青年群体的综合信息库;“一网”,就是构建立体式的青年就业服务网络;“一品”是指深化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建设;“一平台”是指搭建青年劳动者技能提升平台。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就业管理服务再上台阶。就业形势分析监测不断加强。每月对企业招退工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探索开展失业预警,加强对各类重点群体的调查排摸。就业管理领域进一步拓展。将外来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就业登记范围。将在沪就业的台港澳居民纳入失业登记范围。2016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推出“乐业上海”、“海纳百创”和“技能上海”三大服务品牌。打造“互联网+就业创业”的服务新模式。
二、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2012年以来,本市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目前,已逐步形成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为主的制度框架,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逐年提高、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一是深化改革攻坚,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5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起“基本保险+职业年金”的制度模式,实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账积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实现有效衔接。实现城乡户籍职工一体化参保。2013年,将本市农村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保”参保范围;2015年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集体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2014年,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同年,畅通了本市及跨省市“职保”和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养老待遇。2016年,合并实施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外来从业人员通过五年过渡全面纳入职工社会保险,实现了制度规则一致。停止执行“镇保”制度,从2017年4月1日起将“镇保”纳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统一了城乡户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办法,缴费和待遇享受办法实现一致。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面对老龄化的压力,本市从2013年起开展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至2016年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全市。在此基础上,积极参加国家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先行开展探索。
二是持续减轻负担,社会保险费率实现“两降”,累计降低5个百分点。按照国家“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和“三去一降一补”的总体部署,本市先后在2013年和2016年降低“职保”社保费率各2.5个百分点。第一次是2013年10月,本市“职保”总费率降低了2.5个百分点,其中单位降低2个百分点,个人降低0.5个百分点。第二次是2016年,本市再次降低“职保”总费率2.5个百分点,此次降率均为单位缴费,当年共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三是兼顾共享持续,社会保障待遇稳步提高。建立了制度化调整机制。每年1月、4月和7月,分别调整各类人员养老金,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与收入有关的待遇,以及部分群体民生保障待遇。完善了待遇确定办法。配合二孩政策,修订了产假期限,调整生育生活津贴计发办法,提高了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形成了“职保”养老金“普加+倾斜加”的调整机制。提高了各类保障待遇水平。企业养老金、“镇保”养老金、城乡居保(原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分别从2012年末的2341元、982元、370元增加到2016年末的3558元、1549元、750元,增幅分别达到52%、58%和103%。最低工资从2012年的1450元增加到2016年的2190元,增幅达51%。失业保险金最高支付标准从2012年的860元增加到2016年的1520元,增幅达77%。
四是坚持多管齐下,就医负担逐年减轻。调整了职工医保门急诊支付办法,优化了个人账户使用办法。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2012年的28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42万元。居民医保个人自负水平从37%降低为33%,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探索了大包装、简包装招标采购,共279品规的药品中标,平均降幅约为11%。规范了本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试行将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纳入医保结算,切实减轻大病重病群众药费负担。建立了带量采购、挂网采购、限价采购、定点生产等各类药品的分类采购体系,其中两批带量采购品种平均降幅均超过60%。
五是推行综合施策,社保基金征缴监管进一步加强。保持了较高的基金征缴率。采取责令整改、通知银行查账划拨、移送行政处罚等强制征收措施,对欠费单位实施动态分析和分类管理。形成了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基金预决算工作,建立了社保基金预算人大报告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市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社保基金及相应公共资金全部纳入网上实时监管系统,并实现了与人社部金保工程社保基金监管系统的联网应用。加大了监管处置力度。连续开展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违法活动。建立了重大医保欺诈案件的“行刑衔接”的工作机制。开展医保医师医保约谈,制定了医保医师医保诚信管理规定。建成医药招标采购平台,药品、医疗器械和中药饮片实现全面上线阳光招采,对医药物品招标、采购、配送、验收、结算、使用等各环节实行阳光运行管理。
六是打造“三个社保”,经办服务能级不断提升。完善了经办服务体系。经办服务实现向“网上、柜面、社区”延伸。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稳步实施,参保登记率达96.5%。方便了市民办事。上海社保APP上线运行,将涉及个人的16类35项社保业务延伸至街镇(社区),建成社保自助经办平台,为全市213个街镇(社区)配置社会保险等事项自助查询打印设备235台。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社保登记制度改革。拓展了异地合作领域。与浙江、江苏、安徽、河南、贵州和青海等16个城市、地区实现了医保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根据国家要求积极推进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医保实时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