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从今年1月起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先行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涵盖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和住院医疗护理三方面,有望在一年左右将试点扩展到全市,惠及全市430多万老人。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树忠25日在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新闻通气会上说,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城市之一,60周岁及以上的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或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本人自愿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经评估护理需求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可以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并按规定报销护理费用。
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居民首先要经过上海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对于部分人群(骨折、脑血管意外或帕金森病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到试点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点申请“绿色通道”评估,尽快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护理服务。
根据相关办法,护理服务包括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以及住院医疗护理。其中,在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中,涉及沐浴、协助进食/水、排泄和失禁的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鼻饲、造口护理等40余项具体服务项目。
试点阶段,评估等级不同的老人享受的社区居家照护服务从每周不超过3小时到每周不超过7小时,参保人员在社区居家照护的护理服务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参保人员在养老机构发生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按在养老机构入住的天数报销,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负15%。
先行试点期间,个人和单位暂不缴费,所需资金由医保结余资金划转;全市试点后,长期护理保险将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按规定进行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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