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信推〔2016〕9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和《上海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根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和《上海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推(2016)20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批次支持的具体范围参见《2017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项目指南》(附件1)。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方式:参照《实施细则》第六条执行。
(二)支持标准:参照《实施细则》第七条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信用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19年6月30日),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四)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类项目除外)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五)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六)公共服务载体建设类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是经过市经信委认定的市级大数据基地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
(七)申报大数据示范应用类项目需要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一是数据来源明确,体现多源数据的融合应用,突出数据资源方面的挖掘利用;二是大数据应用效果明显,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创新社会治理,产业转型提升,科技创新等作用显著;三是项目应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和数据条件,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有引领性和示范性。
四、申报材料:
(一)应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在线打印);
2.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2);
3.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纸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参见附件3);
5.非财政全额拨款的申报单位需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申报单位盖章)。如有2015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可一并提供。
6.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还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五、申报受理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1月9日10:00-3月6日16:00(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二)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我委。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接收时间:2017年3月7日-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或世博村路300号2号门)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三)咨询电话
1.业务咨询:吴敏23119416、李强23117649
2.技术支持(网上注册、填报及材料上传):60801111-2
六、其他事项
(一)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二)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
2017年度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支持项目指南
围绕建设“三中心一高地”,加强数据资源新型生产要素供给,释放数据红利;加强应用创新和模式变革,推动数据应用;加强技术突破和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保障,推进功能型设施建设,力争在关键技术、平台载体、示范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
一、关键技术创新应用
1.关键技术。研究spark/hadoop等大数据基础平台上的数据采集、存储、加工、计算和挖掘的高新技术项目,构建统计分析和算法分析创新应用,重点支持实现10PB级以上的挖掘技术项目,以及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技术应用。
2.开源社区。建设大数据软件开源社区,开发自主、安全和支持大数据软件的众包、代码托管和协作开发平台。
3.大数据计算架构创新。支持基于拟态架构的大数据一体机研制,进一步提升科研服务能力。支持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关键技术研发,形成区块链基础架构和解决方案。
二、平台和载体建设
4.政府数据服务网运营管理。承担政府数据服务网整体运营,对数据采集、梳理、加工、更新维护、开放等进行统一管理,并做好网站的运行维护。
5.专业支撑平台建设。支持基于窄带物联网NB-IoT的“云网数”一体化平台及其大数据应用服务开发建设,支持建设大数据标准测试平台和面向中小企业的大数据应用平台。
6.公共服务载体建设。支撑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应用展示、开放式创新孵化、产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载体建设(申报主体必须是经过市经信委认定的市级大数据基地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
三、大数据示范应用
7.数据流通。支持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建立面向市场的数据、工具、应用三个层面的数据交易服务,研发数据标准化交易流通、隐私保护、数据配送、数据安全等核心技术产品。
8.社会治理。实现政企数据融合的大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等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提升在环境监测、食品安全、电力监控、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中的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9.金融风控。通过电信和互联网等多源融合数据,实现基于大数据的金融风险智能预警分析和投资决策。实现区块链技在金融贸易清算和交易领域中的应用。
10.医疗健康。实现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政府科学决策、关联性疾病预防、人群病种分析等应用项目。通过生物分子检验、基因测序等前沿技术,提供个性化精准医疗服务。
11.交通航运。构建统筹长三角地区政府交通信息、企业服务、停车资源、港口航道等数据的大数据中心。实现交通运输在信息消费、共享经济、数据互联等方面的行业跨界融合与商业模式创新。
12.数据服务。支持众包、众筹、众创等新型数据服务模式,及其在跨行业大数据应用项目建设。
附件2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单位
3.建设内容、目标和投资规模
4.总投资估算及来源
5.经济及社会效益
6.结论与建议
第二章现状
第一节项目单位概况
1.单位职责、内设及下属机构、人员编制和业务情况
2.近三年来职责和业务的调整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3.拟建项目与项目单位职责、业务的关系
第二节信息化现状
1.本单位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框架规划或设想
2.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应用及运维管理制度(可以附件形式提供)
3.现有应用系统的情况
要求:说明各系统的平台、功能、应用范围,以及与机构职责或业务的关系。
4.拟建项目与已有系统的关系
要求:说明拟建项目在本单位信息化整体框架中的作用与地位。对具有公共平台、跨部门特点的项目,还应说明拟建项目与其他相关单位、相关领域已有系统的关系,在全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中的作用和地位。
5.现有网络、设备以及其他信息资源情况
要求:用网络拓扑图说明现有网络结构;列举在网络、主机、存储等方面已有的主要硬件设备、数据库软件和中间件等软硬件产品,说明数量、采购时间、主要性能指标等。(如篇幅较长,该部分可作为附件。如项目评估需要,项目单位还应当提供原设备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说明已有的数据库情况,主要数据项、数据来源、数据量等。
第三章项目的需求分析
第一节项目建设的背景
要求:说明提出项目建设的由来和原因。
第二节项目建设的依据
要求:如有与提出该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依据性文件,须将其中与本项目有直接关系的文字摘要逐一列举,另将所有相关的依据性文件作为附件提供。
第三节采用信息系统实现业务需要的需求分析
1.业务现状、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业务目标
2.业务对信息系统的具体需求
3.实施该项目与解决业务问题、实现业务目标的关系
第四节业务流程分析
1.现有业务流程
要求:从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分析现有业务流程
2.建设信息系统后拟实现的新业务流程
要求:描述新业务流程,说明流程优化的情况。
第五节功能需求分析
要求:说明为了实现新的业务流程等业务需求,拟建系统所具备的各项功能。
分析系统建设的各项功能需求;分析网络运行对网络设备的要求,服务器响应速度对服务器的要求,存储数据对存储备份的要求,系统安全对安全设备的要求等。
第六节数据分析
1.数据流程和属性分析
要求:分析数据产生、处理和存储的全过程,描述与原系统数据之间的关系,包括如何利用已有数据。说明系统建成后数据的更新和共享机制。
2.数据量分析
要求:分析系统总用户数及高峰时间的用户数,计算交易量以及满足交易量所需要的系统的TPC-C值,分析网络数据流量,计算高峰时的值。说明系统正常运行时的动态数据存储量和静态数据存储量。系统近三年内将达到的总存储量及数据备份方式。
第七节安全需求分析
要求:评估安全风险、确定安全等级。分析评估系统安全的潜在威胁、薄弱环节,明确本系统存在的主要信息安全风险,并说明针对风险拟采用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构成方式、涉及的主要技术机制及管理模式等内容。
第八节设备需求分析
要求:分析项目对各类设备的要求,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数据存储和备份设备的要求,系统安全设备的要求,以及用户终端等其他要求。
第九节软件需求分析
要求:分析项目对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系统等的要求。
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
第一节建设目标
要求:从业务、功能和效益等方面说明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并与现状进行对比。根据目标,应确定可以作为项目验收标准的具体指标和内容,并以表格的方式列举。此外,还应对项目建成后可公开、共享和交换的信息给予明确说明。
第二节总体架构
要求:详细描述项目的总体架构,系统布局、应用系统功能。
第三节应用系统
要求:进一步说明各子系统的性质为实时处理系统或数据批处理系统,应用的网络范围为局域网或广域网等。此外,还应当说明各子系统的信息处理流程、输入输出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量和主要应用接口等。
分析应用系统的开发方法,对各子系统及其功能模块的开发工作量进行估算。
第四节网络系统
要求:用网络拓扑图描述。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逐一说明本部分建设内容涉及的各类软硬件的功能、数量、性能等配置方案和选型理由。
第五节服务器和存储系统
要求:逐一说明本部分建设内容中涉及的各类软硬件的功能、数量、性能等配置方案和选型理由。
第六节软件
要求:逐一说明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产品软件的功能、数量、性能等配置方案和选型理由。
第七节信息安全保障方案
要求:按照安全等级和安全保障的详细需求,确定安全保障的技术、管理方案。逐一说明本部分建设内容中涉及的各类软硬件的功能、性能、数量、配置和选型理由。
第八节采用的标准
要求:对项目的设计、实施过程、业务处理模式等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进行综合分析,并列出项目建设所参照的主要标准。
第九节数据管理方案
要求:说明系统建成后的数据来源、数据项、数据采集渠道、数据更新机制、数据量大小、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共享的机制等。
第十节其他辅助设施和设备
要求:按建设内容划分,并逐一说明选型理由和配置要求。
第十一节机房建设
要求:要明确建设面积、配套设施和安全要求。
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不涉及的内容和方案,在本章中无须说明和描述。
第五章项目实施进度和组织安排
第一节项目建设周期
第二节实施进度计划
第三节责任人和组织保障
要求: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具体目标,责任人以及组织保障机制。
第六章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
注:如无土建相关内容,本章可省略。
第七章项目招标方案
第一节项目设计、开发、集成、监理及设备采购的招标范围
第二节招标的组织形式和方式
注:如不涉及招标,本章可省略。
第八章项目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一节项目实施的外部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节项目实施的内部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节项目长期运行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九章总投资及所申请专项资金的详细估算和资金来源
要求:列出投资估算表,详细说明所有的投资构成,并与建设内容、建设方案保持对应。
投资估算可以参照某品牌估计费用。投资估算应当逐一分解和细化,超过5万元的投资明细须详细说明其构成。对各类设备和产品软件的主要功能、性能指标、数量、单价和用途,应当详细说明;对软件开发,应当根据应用系统各子系统及其功能模块的具体功能和性质等,逐一详细估算其工作量。
第十章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一节项目经济效益
要求:定量和定性分析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
第二节项目社会效益
1.项目建成后可公开、共享、交换的信息及其效益
2.在业务、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效益
注:本编制大纲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附件3
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我单位项目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本单位承诺对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承诺本项目未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过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不存在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情况;授权允许对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个人信用信息开展查询;项目申报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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