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6]1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信办:

  为落实《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制定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 央 网 信 办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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