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将推金融服务负面清单


文章发表时间:2016-05-16 11:09:25

  “上海争取年内拿出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业务和准入的负面清单。”这是记者日前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金融创新案例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本次共发布五类、15个金融创新案例,重点聚焦“金改40条”发布以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金融要素市场,通过深化运用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积极开展金融创新试点所取得的成果。

  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中最具创新特色的账户载体,自由贸易账户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延伸。本次公布了此类4个案例,分别是: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与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合作开展首单自由贸易账户间参合作,扩大了自由贸易账户的适用范围和市场影响力,对希望开展自由贸易账户业务但尚未设置分账核算单元的金融机构提供业务合作机会。

  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自贸区交易系统达成了首笔利率互换交易,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实现了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自由竞争和自主定价。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为落户自贸区的上海有色金属网金属交易中心办理首单自贸区大宗商品自由贸易账户电子商业汇票,拓展了自贸试验区“国际板”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人民币结算方式。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从境外融入资金用于境内资产管理业务,拓宽了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来源渠道。

  自由贸易账户业务、跨境的投融资汇率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等金融创新试点正在不断深化。市金融办主任郑杨表示,截至4月末,自贸区共有42家各类金融机构接入分账核算单元系统,累计开设自由贸易账户约5万个,累计办理跨境结算业务折合人民币超过5万亿元,全口径本外币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逐步推广到全国。

  在金融监管创新及行业自律方面,本次发布了4个案例,分别为在沪金融管理部门出台贯彻落实“金改40条”的相关细则,以及上海地区银行建立跨境金融服务“展业三原则”同业规范机制。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出台了支持自贸区“金改40条”发布后的首个实施细则,市保监局出台了《上海市保险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管理办法》,市银监局出台了《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银行业市场准入相关报告清单》。同时,行业自律也在加强。郑杨表示,为推进自贸区金融创新的需要,构筑金融安全网,一行三局、市金融办、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建立了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了对跨境资金监测和试验区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的监管协调。

  此外,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创新方面的成果同样显著,“上海金”定价交易模式、中国信用债指数、“科技创新板”均榜上有名。郑杨透露,未来将推出更多“金改40条”实施细则,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机构扩大开放,“要对接国家高标准金贸规则,探索金融服务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争取年内拿出自贸区金融服务业业务和准入的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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