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有关处室、检查总队、机场分局:
现将《2016年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执法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4月27日
2016年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执法整治工作方案
为强化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执法,着力整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突出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已纳入今年市政府目标管理专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查处有力、规范有效”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执法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和规范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一是主要商业中心(街区)、交通枢纽和旅游景点及其配套商业网点等重点区域“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概不退换”、“概不负责”等典型、常见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旅游、汽车销售和维修等重点行业经营者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查处。三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合同格式条款使用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二、工作重点
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查处和规范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含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
(一)重点条款。以“最终解释权”、“概不退换”、“概不负责”等以往执法工作中已经明确的典型、常见、易发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和前期对重点行业调查排摸中明确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为查处重点。
(二)重点行业。以商品销售、旅游、汽车销售及维修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为重点行业。各单位还可结合辖区实际,选择一至两个重点行业进行整治和规范,形成区域监管特色。
(三)重点区域。以主要商业中心、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特别是迪斯尼乐园与度假区)及其周边配套商业网点为重点监管区域。
三、工作安排
以大力开展执法整治为主线,严厉查处和有效规范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具体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调查排摸阶段(2016年5月15日前)。各单位要围绕上述工作重点,结合区域特点,调查排摸辖区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的易发风险点,确定重点监管区域、监管路段和监管对象;要广泛收集、细致论证整治和规范的重点条款;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16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有效开展整治行动,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集中整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保持对主要商业中心(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对法定节假日等消费集中时段的监管执法,有效遏制重点区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二是狠抓案件查办,强化执法成效。要严厉查处典型、易发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要大胆探索,仔细论证,查处一批旅游、汽车销售及维修等重点行业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件。三是加强行政指导,注重行业规范。要坚持行政处罚与行政指导相结合,个案查处与行业规范相结合,提升执法整治工作的社会效果。
市工商局合同处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整理汇编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及其审查意见供各单位执法参考。二是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条款采样、论证、专家会审工作,增强条款定性的准确性。三是组织开展督查,通报执法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巩固成效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20日)。各单位要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落实整改的基础上,有效加强日常监管,防控回潮反弹,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不公平格式条款执法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科(处)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按照时间节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确保执法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工商局对各单位执法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数据统计、情况报送、督查抽查、工作绩效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合同工作绩效的主要指标。
(二)加强研究论证,严格依法行政。各单位要充分了解、研究有关行业的基本情况、交易特征,强化条款合法性审查。对于涉及法律广泛、专业性强、有可能造成争议的合同格式条款,要组织专家会审,开展专题研究论证。要坚持行政处罚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有机结合,对已投入使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要区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立案查处。
(三)加强社会共治,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强化系统内外的协作配合,形成部门联动的执法合力,推动相关行业规范自律。要建立健全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营造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信息报送,强化社会宣传。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市工商局合同处报送执法整治工作情况。一是2016年5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执法整治工作方案。二是集中整治阶段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执法整治工作报表(见附件1、附件2)、案例(案例含违法行为基本情况、查处法律依据及结果、案例分析、处罚决定书)。三是10月25日前报送全面工作总结、报表及典型案例。同时要以企业走访、座谈、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扩大执法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通过宣传合同法律、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适时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经营者落实自查自纠,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诚信意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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